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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千万不要调解

时间:2022-07-11 12:00:29 法律 我要投稿

劳动仲裁千万不要调解

  劳动仲裁千万不要调解,进行仲裁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提供证据的,证据对于案件的判决是非常重要的,在劳动争议的案件中,劳动者想要取得理想的判决结果,就需要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下面看看劳动仲裁千万不要调解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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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看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并非对案件增多的应对方式,而是劳动仲裁对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对于劳动者来说。

  劳动争议调解无需律师代理,所需要的时间也更短,不像申请劳动仲裁,受理、审理、上诉会花费很长的时间。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调解可以减少劳动争议赔偿损失,避免劳动争议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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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就是,以调解处理劳动争议,劳动双方不用费尽心力进行举证,也不知道对方掌握了哪些证据。当然,劳动争议调解的前提,就是双方需要自愿接受调解。调解的结果一般也会比仲裁诉求要低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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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必须调解吗

  1、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故协商、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但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2、劳动争议仲裁前调解是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前调解,即双方当事人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按照自愿与合法原则所进行的调解,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或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无权直接将该调解协议作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3、双方当事人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按照自愿与合法原则所进行的调解,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或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无权直接将该调解协议作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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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的裁决是怎么规定的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3、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4、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5、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6、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7、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8、申请劳动仲裁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本人合法权益,所以不可能没有用,如果仲裁裁决结果下来以后,劳资双方都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就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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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开庭前一定要进行调解程序吗

  1、申请劳动仲裁前不需要先跟用人单位调解。调解不是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但仲裁是申请诉讼的必经程序。

  2、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着重调解”的原则,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过仲裁庭开庭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具体过程如下:

  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2、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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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仲裁庭审理一般分为准备庭审理和正式庭审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可将准备庭和正式庭审理程序合并进行。对案情复杂、事实尚未调查清楚等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可以安排多次庭审。

  4、准备庭为正式审理前的程序性庭审,主要是确定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请求事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举证方式,对事实进行简单调查,并进行调解。

  5、庭审结束,当事人应当对庭审笔录确认签字。对庭审笔录在签字时认为要补充意见的,须经仲裁庭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的,由仲裁庭记录在案,不影响庭审笔录的效力。

  6、在庭审中,申诉人撤回部分仲裁请求的,由仲裁庭记录在案。对撤回的仲裁请求,仲裁庭不再处理。申诉人变更仲裁请求,由仲裁庭记录在案。不影响案件审理的,按变更后的仲裁请求继续处理。

  7、申诉人新增仲裁请求或被诉人提出反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提出,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立案审查。对应当受理的,仲裁庭可以并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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