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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时间:2022-07-27 09:22:00 法律 我要投稿

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随着现在教育的普及程度,很多的人在遇到涉及法律层面的时候是学会了利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这说明法律的知识层面是比较的深入人心。以下分享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1

  一、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一)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补偿性质。

  (二)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的,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的结果,其金额能够确定;损害赔偿金则不具有事先约定性,它是根据守约方的具体损失来计算,其金额不能确定

  (三)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四)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困难,且易产生纠纷,因而当事人为避免上述困难及纠纷,预先约定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其计算方法,不失为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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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违约金的分类有什么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一)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二)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三、违约金应该如何让交税呢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的范畴,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实务中,操作起来就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未履行,一方因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未实际履行,根据合同约定条款,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双方之间既没有销售货物也没有发生应税服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收取的违约金无需缴纳增值税。

  (二)合同已经履行,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已经履行,由于购买方未能如约履行相应的义务而支付的违约金,销售方收到违约金是与销售活动相关的,应该缴纳增值税。

  (三)合同已经履行,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已经履行,销售方因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则延期交货等原因而支付给购买方的违约金,购买方不需缴纳增值税。因为购买方作为货物或则服务的接收方,并未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注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一方才是经营行为的主体)。

  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2

  一、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的区别

  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相比具有以下区别:

  (一)从违约金的数额来看,惩罚性的违约金设定时并不考虑违约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数额必然与实际损失不完全符合。补偿性违约金在设定时需考虑违约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且在补偿性违约金条款过高时,法院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额作适当的减少。

  (二)由于补偿性违约金宗旨在弥补违约后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受害人在请求支付补偿性违约金的同时,不能另行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而惩罚性违约金旨在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因此不能代替损害赔偿的作用,受害人除请求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补偿性违约金的支付要考虑实际损失,如果违约未造成实际损失,则违约当事人有权要求减免;而惩罚性违约金一般不考虑实际损失。在司法实务中,应就违约的不同形态而分别适用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

  迟延履行作为违约的一种形态之一,与其它违约形态(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相比其区别主要在于迟延履行不会产生合同全部履行的实际损失或可预期的利益损失较少,而其它违约形态则可能导致实际损失的发生或可预期的利益损失较大。因此,根据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例外性的规定必须具有法律明确的规定,作为惩罚性的违约金的适用,是一种例外性的规定(即迟延履行)

  因此,在当事人未明确违约金的性质或违约金的适用存在争议时,当事人只能就迟延履行可以请求和支付惩罚性的违约金,而对其它违约形态则不能请求和支付惩罚性的违约金(如不适当履行)。违约金在一般情况下应为补偿性,如果当事人未在合同特别约定或法律无特别规定违约金为惩罚性的,则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应为补偿性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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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法典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有效。惩罚性违约金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但一般在劳动合同中很少用的惩罚性违约金,而其主要用于一般的民事合同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不能并用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否能够并用,因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当违约金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时,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不能同时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3

  违约金和惩罚性赔偿金按以下情形计算::

  1、合同违约金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协商约定,按约定计算,但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申请减少或者增加;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惩罚性赔偿,依据具体类型计算;

  (1)、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商标侵权赔偿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2)、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支付造成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赔偿数额限,依据环境污染情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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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形式是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

  1、实际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违约方履行或者请隶人民法院强制违约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各种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赔偿损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法律规定有违约金时,当事人一方有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行为,就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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