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朵朵女性网>法律> 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

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

时间:2022-06-28 09:08:38 法律 我要投稿

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

  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创业在如今这个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而开办企业就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如今注册公司的流程和手续都更加简单化了,下面看看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

  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1

  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官网上检测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自己提前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特别容易重复。

  开办公司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去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3、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4、办理验资报告;

  5、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7、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9、税务登记;

  10、领购发票。

image.png

  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登记机关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2

  开办公司流程:

  1、制定公司章程,选取经营场所;

  2、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到定点银行开注册验资临时账户,将出资额存入;

  4、凭存入证明到审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5、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6、向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

image.png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3

  首先需要核准公司注册名称,内部先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随后需要等待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等待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预约时间,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最后,需要完成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image.png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企业开办全流程强制性】相关文章:

企业开办全流程06-27

企业开办全流程要求多少时间06-27

早教中心开办流程10-13

买房手续全流程09-14

2022考研调剂全流程02-22

人工受孕全流程11-01

结婚堵门小游戏全流程06-01

直播卖货怎么运作全流程01-19

人伤理赔全流程车主必看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