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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法

时间:2022-07-11 14:49:44 法律 我要投稿

生育津贴计算法

  生育津贴计算法,生育津贴说白了其实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很多女性都是非常关注生育津贴相关问题的,因为我们都需要结婚生子,下面为大家分享生育津贴是按哪个基数算生育津贴计算法。

  生育津贴计算法1

  一、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生育津贴的概念

  什么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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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地区生育津贴的算法

  (一)成都地区

  1、根据成都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成都职员属于计划政策内生育,且连续缴存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可以休产假。

  2、根据成都最新产假规定,正常产假98天,晚育增加30天,所以刘女士至少可以休产假128天。

  3、成都生育津贴金额与产假及女职员生产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有关,因此刘女士可以领取1227元生育津贴,具体计算如下:3500(元)× 12(月)/365(天)× 128(天)= 14728元。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北京地区

  参保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宝宝后,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领取生育津贴。往往女职工们会关注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领?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本文为在北京的参保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生育医疗费用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在得到生育津贴前,肯定要明白什么是生育津贴,是指工作的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职位而为其发放的生活补助。还有大家需要了解当地的生育补贴政策,这与得到津贴金额的多少有关。

  生育津贴计算法2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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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计发: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二)遇有下列情况时,还会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法3

  生育津贴的概念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而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生育津贴已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示关注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适当的生活标准维持无所匮乏的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其根本目的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进行保障。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我国的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1994年改称生育津贴。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津贴;而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仍按本人生育前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产假工资”、形成了双轨”制。

  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

  200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后,企业只要按规定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的法定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所以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以前所说的产假工资。

  该办法规定了从业妇女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项待遇,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以本人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计发的,顺产一般为缴费基数×3个月,晚育、难产的还可另增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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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怎么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按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天*产假假期天数+营养费+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产假假期: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晚婚增加15天,剖腹产的增加30天,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35天。

  例:具体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享受的费用标准如下:

  顺产:正常90天*(2268/30天)+营养费3780*25%+晚婚晚育15天*(2268/30)+独生子女证35天*(2268/30)=11529元

  剖腹产:正常90天*(2268/30天)+营养费3780*50%+晚婚晚育15天*(2268/30)+独生子女证35天*(2268/30)+剖腹产30*(2268/30)=14742元

  以上费用是根据2268的最低购买基数算出作为参考,实际费用以个人社保帐户(广州市劳动社会保障网中查询)的实际数目为准。

  注:生完后一定要办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才可以享受35天的独生子女津贴。所享受的生育福利:

  1、免费产前检查(按照医保规定标准)

  2、分娩定点医院挂帐(医院直接跟医保核算费用,除自费药外,其它生育险范围内用药及手术费由医保承担)

  3、生育津贴(生育完后五个月内提供相关资料由公司为您报销一次性生育津贴,根据如上《生育津贴享受的费用标准》支付)。

  北京生育津贴新政策近日,北京下发了《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4号政府令)的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2、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3、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本通知执行之日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4、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5、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6、参保职工办理生育住院或申领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时,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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