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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多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时间:2022-06-30 09:14:23 法律 我要投稿

出院多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出院多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其实在我们现在多的生活中面对突如其来的大病,大部分的普通家庭对于大病的医疗费用都还是承受不起的,以下了解出院多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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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救助必须是出院以后才能办理的,在报销医药费的时候问他们拿两张表填,然后写份申请,找村委会盖章,等你报销的钱拿到了就和拿钱的收据一起交上去久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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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院12月左右的时间,用户都是可以去申请大病医保的。超过12个月就不可以报销了,出院之后迟迟不去报销医保,过了规定的期限就不会给予报销。而且,大病救助必须是出院以后才能办理的。但是还是需要提醒用户的是,各地规定也会有不同,所说报销期限也会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当年的医疗费用当年报销,不隔年报销。自然地,参保人员出院后3个月内,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地进行报销手续办理。因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12个月,逾期不报销。参保者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出院多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2

  申请大病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在说大病救助以前,先说一下什么是大病?

  大家一定要清楚,所谓的大病救助以及大病保险中的大病,和得什么病没有关系,只和患病住院花费的“合规费用”多少有关系。而这个合规费用也就是纳入合疗报销范围的费用。

  申请大病救助的标准为:经合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超过一万元。

  大病救助是民政部门对困难家庭的一种医疗保障。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在住院后先进行合疗报销,再进行大病保险报销,最后进行大病救助。

  大病保险和大病救助的条件都是经合疗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超过一万元,大病保险是对超过一万的部分进行60%的报销,大病救助是对经过合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一万元的部分进行30%的救助。

  单纯从数字上来说,只要够大病保险的条件,也就够大病救助的条件。

  以上图为例:住院总费用为40838,合规费用为35877,合报销为35877×60%=21526元,剩余合规费用为14350元,保险报销为4350×60%=2610元。大病救助为(4350—2610)×30%=5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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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政策是对普通群众,如果是低保户、贫困户和特困供养人员,政策就宽松很多。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全部报销,低保户和贫困户在合疗报销后,不管够不够大病保险条件,最后的大病救助比例为70%。也就是说,对于低保户和贫困户,是对合疗(包括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进行70%的大病救助。注意:普通群众是对剩余合规费用超过一万的部分,低保户和贫困户是对剩余合规费用。

  当然了,我们也不要羡慕低保户和贫困户,毕竟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成为这样的困难家庭。

  大病救助怎样申请。

  对于低保户、贫困户以及特困供养等人员,现在医院都设有“民政救助”的窗口,在办理出院的时候,合疗、大病保险、大病救助一次性就办理了。

  对于非民政对象的普通群众,需要在当地乡镇申请大病救助。需要的材料为:

  1、身份证、户口本、城镇惠农卡。

  2、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病历首页、大病保险报销票据。

  填写大病救助申请表,经村民代表评议,交由乡镇政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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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病救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

  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二、大病救助的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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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三、大病救助的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大病救助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并进行填写,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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