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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3 20:50:10 法律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为了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和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的应对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灾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订《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应急准备

  1、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配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讯网络。

  3、配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设备,设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使之随时处于最佳临战状态。

  4、定期检查生产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5、制定预案,定期演练。

  二、事故报告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上报给上级及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的主要内容有;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原因的初步分析。

  4、采取的措施情况。

  5、报告人及报告时间。

  三、事故处置

  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2、实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抢险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合理调配。

  3、实施有效的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严防事态扩大,造成次生灾害。

  4、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或接受调查和处理,对违反生产安全制度或不按生产安全规范操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未参加劳动部门、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伤保险的伤亡职工,依照《辽宁省因工伤亡从业人员抚恤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处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

  1.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186)的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

  3.职责

  3.1分管安全经理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安环企管处负责本制度的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按董事长、总经理、书记、安全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环企管处备案。

  4.1.2部门/车间级干部带班安排

  部门/车间级领导干部按主任、副主任/区长/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由安环处在每月1日下班前将下月部门/车间带班领导干部名单安排后发各部门,并在安环企管处门背后张贴。

  4.1.3由安环处将每日带班领导干部的名单公布于办公区黑板上。

  4.2带班职责

  4.2.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1.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4.2部门/车间干部带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级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带班要求

  4.3.1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带班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3.2认真做好带班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5 考核:

  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1.4对公司“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带班名单,每一次罚安环处责任人10元;

  5.2.2带班记录填写简单不认真,未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每发现一次罚20元;

  5.2.3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2.4对部门/车间“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3

  一、目的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安全办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3)总经理批准安全生产目标。

  四、工作程序

  (1)制订安全办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结果、风险评价结果、标准系统评价结果及绩效情况,为不断改进安全管理中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2)实施总经理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实施安全办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的落实。

  (4)实施结果考核安全办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做为安全奖惩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的评审及修订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一)为明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一)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四)千人负伤率5‰;

  (五)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六)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

  (八)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历年和上年度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

  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三)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须严加控制,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

  (五)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一)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六、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一)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二)安环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

  (一)奖励规定

  1、在年度考评期内,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给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门奖励。

  2、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给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部门奖励,其余有关人员和部门按比例给予奖励。

  3、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规定

  公司或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情况进行一次性处罚:

  1、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20xx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车间负责人考核3000元。

  2、发生重伤一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1000元,车间负责人500元;重伤二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20xx元,车间负责人1000元。

  3、一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别严重者,除执行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免职。

  4、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外的其他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的处罚按责任划分按比例进行处罚。

  5、部门对考核指标第(五)(六)(七)(八)项没有按要求执行落实的每宗按公司违章处理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取消奖励资格。

  6、对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屡教不改等恶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并作出处罚。

  (三)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环部进行考核,由工会进行监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四)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八、附则

  (一)本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归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安环部。

  (四)本制度自颁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5

  为增强员工、业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安全责任人要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考核之中,要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市场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

  三、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

  四、至少每年对全体员工、业户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五、新员工及从业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通过办班培训、安全讲座、影像教育、经验分享、知识答题、实践演练、广播宣传、举办展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门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好多种形式的灵活多样的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市场概况,岗位要求、事故案例、经验教训等。、八、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三、经培训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进行复训,复训周期按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凡到期拒绝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作业。

  四、特种作业人员要相对稳定。

  五、调离本工种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回原工种工作时,必须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种独立操作。

  六、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要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发生事故者,要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6

  一、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挪作他用。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场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确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标准,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务部门负责依据《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账》,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四、安全投入内容

  1、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包括: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安全设备设施是指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调温、防火、灭火、防爆等设施和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对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投入项目计划审批表,经安全办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4、根据年底结算费用凭证,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费用管理台账》。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市场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办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四、内容

  1.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市场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各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转,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文件档案清单》五、本制度由安全办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相关职能部门

  3.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运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各部门经理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4.3.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4.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4.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4.4.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8

  1 目的

  为切实进一步深化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考核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安全考核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现结合集团安全考核的总模式和相关内容、标准,特建立安全责任目标三级考核运行模式,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2考核对象

  公司全员(除经理层领导)。

  3考核责任范围

  按本岗位工作职责所确定的安全目标、安全控制指标、安全管理主要职责三大项进行考核。

  4安全考核职责及分工

  4.1公司经理层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总经理制定,由行政副总监督、综合办公室执行考核。

  4.2部门负责人(含部门副职)的责任书由公司分管安全经理制定、签订并实施考核;

  4.3部门下属岗位(含主任、班组长、行政常白班人员)的责任书由部门安环科负责制定,与部门责任人签订,由部门责任人和部门安环科实施考核;

  4.4班组级以下的岗位操作工的目标责任书由部门安环科制定,与本班组长签订,由安全科与班组长、部门责任人会同实施考核。

  5目标责任书的管理

  5.1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基本模式全员统一,由制定者根据本岗位实际按责任岗位、责任范围、责任期限、事故责任指标、安全工作履职指标、安全工作主要职责等内容具体细化、逐级分解。

  5.2各级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后,交分管安全经理审定后予以签定,对不符合的或与本岗位安全职责不相符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返回予以补充和完善,直至合格为止。

  5.3所有《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定,一律在当年3月1日以前全部完成,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2份,责任人1份,考核人与部门责任人1份用于考核执行、考核跟踪检查使用;

  5.4安全目标责任书在考核运行过程中,如果目标执行岗位人员或职位发生变动,若是部门负责人的,则由分管安全经理负责重新制定和签订,其他则由各级负责人重新制定和签订。同第三大条执行。

  6考核标准

  6.1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考核

  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一票否决,全员取消事故发生当月全部安全考核奖,并按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同时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的班组和部门一律取年度先进班组和先进部门的评选资格。

  6.2一般轻伤事故的考核

  因事故造成住院产生的事故费用在20xx元及以下,或者休假3天以内的,取消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含副职)当月的全部安全考核奖,同时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含副职)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车间的评选资格。

  6.3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全部按本岗位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表中所确定的扣分标准比照进行考核。

  6.4凡没有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的一律不得计发安全考核奖,事故指标考核仍按本考核办法执行,安全奖从安全目标责任书签定之日起进行相应的考核后计发。

  6.5在考核过程中,如因被考核人不配合考核的,致使考核无法进行的;一经查实,取消被考核人当月所有安全奖连续二次及以上的同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先进班组、车间、部门的评选资格。

  6.6当月考核(除事故指标以经济形式直接考核外)分数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不扣当月安全考核奖,分数在60--70分(含60分)者,以100分为标准,差一分按照2元标准进行处罚,季度考核,季度兑现;分数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全月安全考核奖。连续两次,取消半年、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组的评选资格。

  7考核过程操作流程

  考核执行流程:考核执行者按照考核确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到被考核部门与目标执行者一起→对照考核表检查执行效果→被考核部门执行者提供记录和台帐→逐一比照→逐条评定→分别写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出扣分额度→交目标执行者签字确认→报相关领导审查签字→予以公布→建立考核台帐。

  8考核纪律规定

  考核执行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20号起至月末终结,考核应按时,依据要准确充分,考核结果要真实可靠,考核档案要健全明晰有连贯性和延续性,考核结果要严格逗硬兑现,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9、运行控制

  本办法具体由安环企管处负责推动并严格落实,并列入安环企管处相关负责人的目标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9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选购及安装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采购。

  2、抓实抓好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工作。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市场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情况,组织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等。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做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市场物业、安保等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指令,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4、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置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到来之前应做好防洪排水准备。

  7、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和消防器材,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电手续。

  9、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一切检维修均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检维修的设施、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5、如施工现场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发生燃烧爆炸。

  6、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7、进行电气设备检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8、要认真检查动火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9、应认真检查检维修中所需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0

  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

  一、目的建立健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在市场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市场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场全体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市场各级责任制。

  2.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明确对市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内容与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安全办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2)市场领导层、各部门、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要与市场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要符合市场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行,便于考核。

  (4)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

  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回顾纠正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和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市场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市场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市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核组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2

  一、租赁承包方、合作单位必须是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允许租赁承包方进行转包和转租。

  二、市场应与租赁承包方、合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三、设施、场地的使用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租赁承包方、合作单位若要更改使用用途时,必须征求市场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租赁承包方、合作单位负责。

  四、市场负责对租赁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

  五、租赁承包方进入我市场时,需要接受我市场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六、租赁承包方应该根据国家和企业的法令、规定和制度要求,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目的在于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班组安全检查必须规定出每班、每周、每季、每年的检查时间,要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

  3.班组安全检查必须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关上的漏洞。

  4.班组安全检查的形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可按人员分为自检、互检、专人检查,也可按时间分为班前、班中、班后检查或季节性检查、节日检查等。

  5.班组检查必须对照相关检查标准要求严格进行。

  6.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制定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及时整改,班组不能整改的,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7.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给与相应处罚。

  8.要建立检查台帐,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台帐要有相互制约的签字手续。

  9.月末时班长负责组织召开班组月度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对班组安全生产形式进行分析、研究和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3

  一、本商场实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安全值守制度。

  二、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当日整个营业时间内商场的正常、安全运营;掌握商场安全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商场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熟悉商场运作和工作程序,掌握各部门人员当班情况,并做好查岗工作。

  3.严格开收市制度,检查开收市情况,做好收市期间顾客的离场清场工作,收市时组成清场小组,自上而下逐层清场,确保商场安全。

  4.认真检查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处理,确保正常营运秩序。

  5.认真检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破坏、防严重灾害措施落实情况,保证商场安全运营。

  6.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当值时未能处理完的事务,必须在值班记录中向下班交待清楚,并做好交接工作。

  7.如遇重大事情,除及时到场组织处理外,要立即向值班长或总经理汇报。

  8.解决好当班的突发事件,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报告市场领导。

  三、值班工作流程

  1.设立值班记录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当值记录,未能处理完的事务,必须在值班记录中向下班交待清楚。

  2.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并将记录本交总经理审阅。

  3.商场收市清场结束后,值班人员必须在防损清场登记本上签字。

  4.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酒后上岗。

  5.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4

  一、村(居)委要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安全、综治六位一体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每年要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将责任落到人头,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并实施考核奖惩。同时,将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报镇安监所备案。

  二、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其分管职责权限内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制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防范周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成立20人以上常年在家的义务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

  五、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桥梁、车辆、地质滑坡、危房、村民防火监督管理。

  六、配合镇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七、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和活动场所,定期按时开展活动。

  八、有较齐全的宣传设备和较丰富的宣传资料。

  九、基础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规范,档案整理有序。

  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十一、辖区机动车管理率达100%,驾驶员管理率达100%。

  十二、辖区无非法占道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

  十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管护完好,车辆停放有序。

  十四、与机动车驾驶人签订文明行车公约达100%。

  十五、及时消除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十六、每季度更换一次安全宣传专栏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5

  为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性、适宜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市场各部门、各层次人员。

  二、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全城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2、分管安全领导负责标准化实施性、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及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和协调。

  3、安全办负责搜集相关资料、拟定评定计划等。

  4、各部门负责总结、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及持续改进的计划。

  三、程序

  1、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2、安全办收集日常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资料和目标完成资料。

  3、各部门提供标准化管理、隐患以及整改、持续改进的计划等资料。

  4、各部门将绩效资料报安全办,安全办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对上报材料进行验证检查,然后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安全标准化实施和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评定的依据。

  四、绩效评定的实施

  1、总经理负责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2、分管领导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各部门分解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各部门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规章制度的贯彻、隐患及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变更、纠正预防建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备案。

  五、标准化绩效评定内容

  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2、各种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的适宜性。

  3、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的符合性。

  六、绩效评定的输出

  1、通过绩效评定,就以下几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的贯彻、安全责任的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

  2、安全管理部门将存在的问题汇总报上安委会,安委会讨论制定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工作实施方案中。

  3、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包括标准化取得的绩效,存在的问题,市场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立即进行整改纠正或修订工作计划。

  七、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1、根据对各部门绩效的考评,依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奖励和处罚。

  2、依照日常安全管理绩效,对每个员工予以奖罚兑现。

  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各部门或个人工作业绩进行综合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诚信业户的重要依据。

  二、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安全制度者,视情节取消其评先、晋级和调级资格。

  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部门或个人表彰、奖励:

  1、及时发现事故苗头,积极组织或参加抢救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2、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或参加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有新发明或取得科研成果的;

  四、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况,应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理:

  1、放弃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混乱、事故隐患严重、对安全隐患长期不予治理,造成事故的;

  2、安全制度不落实,明知有隐患却不采取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3、强迫他人违章作业或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造成事故的;

  4、对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玩忽职守、违章蛮干、脱岗或串岗造成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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