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朵朵女性网>法律> 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

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

时间:2022-07-26 11:05:14 法律 我要投稿

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

  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如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工程的速度要求也在不断提升,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些工程纠纷的发生,尤其是工程索赔的现象导致了很多的诉讼问题,接下来了解一下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1

  一、索赔的基本条件

  (一)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二)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

  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条件,索赔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三)合理性:是指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滥用索赔,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索赔,否则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合同上方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一步合作。

  2、承包商信誉受损,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活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不利于在工程所在国继续扩展业务。任何业主在招标中都会对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远之。

  3、在工程施工中滥用索赔,对方会提出反索赔的要求。如果索赔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二、建设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一)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二)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image.png

  (三)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四)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认为索赔理由正当,索赔证据充分真实、全面、有说服力时予以受理。

  (五)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

  (六)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详细资料后,重新按(四)、(五)条执行。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认可。

  一则经济索赔,再则工期索赔,在实际生活中,两者经常交差出现。想得到索赔款额的,必须由索赔的证据及理由,最为重要的是需要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提出来,否则其胜诉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

  三、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一)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

  2、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2

  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索赔的意向通知。

image.png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3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image.png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对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5)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6)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构成索赔的基本条件】相关文章:

工程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07-25

简述工程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07-25

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07-25

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意思07-25

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如何进行07-25

梦见被别人索赔07-22

工程索赔的条件07-25

索赔是双向的吗07-25

工程索赔的依据07-25

索赔与违约的区别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