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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私人物品清单

时间:2022-07-21 10:44:04 法律 我要投稿

离婚私人物品清单

  离婚私人物品清单,异性之间的相处与磨合可以很多个阶段,在度过甜蜜的暧昧与热恋期之后,两个人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摩擦和矛盾,如果不及时沟通与调和矛盾的话,迟早会走向分离,下面来了解一下离婚私人物品清单。

  离婚私人物品清单1

  一、离婚的财产清单怎么写?

  财产清单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列的清单,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私家车、私有房产、珠宝首饰及其它财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 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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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离婚起诉书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因离婚或离婚后财产、债务、子女抚养教育等事项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法律文书。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副本各一份,离婚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以及相关证据;

  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离婚私人物品清单2

  1、离婚时有必要制作财产清单吗?

  当事人到法院离婚,法院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审判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十分必要。

  2、离婚财产清单包括什么内容?

  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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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

  3、制作离婚财产清单要注意什么问题?

  (1)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

  制作财产清单应尽可能作到详细具体,表明财产的特征。例如西门子牌318升双开门电冰箱一台,价值4800元索-尼牌29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价值6000元共同财产中有汽车的,除规定项目外,还应准备汽车行驶证及复印件供法庭审查备案涉房离婚案件还应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第二次被起诉离婚财产清单也要准备好吗?

  一般是需要准备好的。

  离婚私人物品清单3

  一、离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即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财产人明确表示赠与。比如说婚前一方独自出资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各种费用因为其个人受到伤害的赔偿,因此配偶的另一方不能要求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其对此财产进行了动用,需返还或赔偿损失。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般来说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若没有明确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遗嘱或者合同中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应当认为是对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从而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不享受其所得利益。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书籍等生活日常用品,涉及金额不大的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物品,但是金额巨大额如金银首饰不应包括在其内。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的财产如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疗生活补助费等,以及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均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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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是什么?

  夫妻可以实行约定财产制,其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对于夫妻财产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此约定无效。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除了双方可以自由协商约定外,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根据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确定个人财产的范围。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

  当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也是有可能属于个人所有,这主要就是两种情况,即在婚内一方受赠与或者继承所得的财产,此时明确说明了只赠与给这一方或者遗产仅仅由这一方继承的,那么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处理。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一些财产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基本上都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比如说离婚的时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经毁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赔偿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离婚通常都会牵涉到房产分割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男女都能获得一半房屋产权,不同的情形我们要区别对待。下面,律图将在下文就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为你做具体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呢?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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