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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7 11:16:42 法律 我要投稿

工具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具管理制度

工具管理制度1

  1. 保洁部工具的管理与发放,由保洁主管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2. 各岗位工具由保洁员负责,工具落实到人。

  3. 保洁主管每周清点抽查一次各岗位工具。

  4. 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由使用人承担。

工具管理制度2

  对在用模具和外购工具等进行控制,确保生产现场使用合格的工具。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事故管理及工具的修理、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Q/TG125-20xx进货检验实验程序

  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TF03-20xx质量奖惩办法

  Q/TF133-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

  Q/TF1812-20xx外购工具验收规范

  3职责

  3.1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在用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审批及工具的修理、再用共装的管理等。

  3.2质检部门参与工具周期检定工作的实施,填写检定记录,出具检定结果。

  3.3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4程序

  4.1工具领用、发放。

  4.1.1使用部门领用工具时,领用自制工具时填写工具清单,领用外购工具时填写工具领料、报废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工具管理部门或物流挂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1.2凡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须将非就工具交工具管理部门,经工具监督委员会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4.1.3物流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验章后发放。

  4.2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4.2.1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重大产品所需工具在使用前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质量复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4.2.2使用部门工具室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年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室帐、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4.2.3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

  4.2.4模具实行卡片管理,一模一卡,从试压投入使用直到报废的各个环节做详细记录。模具进行重大修理,使用可能发生变化时或尺寸检测时间间隔超过三个月的应进行尺寸检查并记录。

  4.2.5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巡检,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卡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4.2.6单位自制模具,由使用单位自行制造、自行编号、自行上帐、管理,工具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其帐物管理情况抽查一次。

  4.2.7对需要改带的金型,由工具管理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使用部门可以自行改带的,由使用单位实施,否则,由工具管理部门实施。使用完毕后能够恢复原样的必须恢复,不能恢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决定处理办法。

  4.2.8外协、外购的新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给出共装号,工装设计部门配齐图纸,经验证合格后,纳入在用工具管理。

  4.2.9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4.2.10由于产品、设备的转移而使所有工装工具随之时,工具管理部门及工具使用单位的工具帐随之调整。

  4.3工具周期检定

  4.3.1检定周期

  a)钻孔样板、铸铝轴检定周期为一年;

  b)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顶尖检定周期为半年;

  c)其余工具不组织周检,由使用部门在使用前以满足使用为原则进行复检。

  d)检定周期可根据同类工具周检合格率及使用频次进行调整。

  4.3.2周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a)周检计划依据生产情况、在用工具帐、检定周期及特殊命令进行编制;

  b)周检计划应确保工具管理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c)周检计划实施由工具管理部门编制,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下发检验部门和工具使用部门;

  d)周检计划由工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部门及工具使用部门参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需经工具管理部门领导批准,但滞后不应超过一个月

  e)工具周检应填写周检记录,不合格者挂不合格单,按4.6处理

  f)周检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规定处理后,由丢失单位办理复制申请手续后,方可复制

  g)周检计划实施后,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周检有效日期,记入在用工具明细帐

  h)因周检不合格且不能及时修理而急于使用的工装,经工具管理部门初步鉴定后,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由工具管理部门向工具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注明使用期限,经工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4.4外购工具管理

  4.4.1外购工具的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内进行,采用比质、比价、比服务、比交货期等综合指标对供方进行评价。对于重要、重大产品使用的和用量教大的工具,应直接从知名厂家订购。

  4.4.2外够工具的进厂检验,按Q/TG125-20xx《进货检验试验程序》和Q/TG1812-20xx《外购工具验收规范》执行。

  4.4.3外购工具的储备执行最新高、低储备标准。工具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产品结构变化及用量,及时修订外购工具储备定额,保证即满足生产又无浪费;没有纳入储备定额的新产品、新工艺用外购工具,以工具管理通知单为准。

  4.4.4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现象,经发生车间工具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初步断定由于工具原因造成的,通知采购部门到现场确认:

  a)采购部门无异议的,对不合格产品,车间按Q/TG261-20xx《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责任部门为采购部门。同时,由车间开具工具领料、报废单,一式四份,经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后,以费换新。

  b)采购部门有异议时,由发生车间通知工具管理部门组织质量检验部门、工具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和使用车间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确定责任部门。属于工具因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按a)款执行。

  4.4.5物资采购部按Q/TG137-20xx《外购物资索赔管理办法》对报废的外购工具及造成的不合格产品损失进行索赔。同时,物资采购部门向供方反馈问题,要求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若同一供方外购工具发现3次以上不合格,可考虑降级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处理。

  4.5工具事故管理

  4.5.1由于管理不善,违章使用等所造成的工模丢失、非正常损坏、降低使用寿命或报废,均为工具事故。

  按修理难度或损失价值将工具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主要部件损坏,修理工时在30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500元及以上,3000元以下或严重影响生产的;

  b)较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损坏,修理工时在45小时以上或损失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或直接影响生产任务完成的;

  c)重大事故。损失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的。

  4.5.2工具事故发生2小时内,由发生部门填写工具事故报告单报工具管理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并保护事故现场。工具管理部门1日内组织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和《质量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工具的修理与报废

  4.6.1新领用工具经实验用和验证不合格需要修理的,按照相关图纸、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验证单或其他工具管理要求修理并继续试用或验证,直到合格为准。无法修理或修理价值不大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2已存栈工装在领用前,工艺部门下发工具管理通知单要求报废或更改不能修复的,由工具管理部门直接报废。

  4.6.3在用工装需要修理时,使用部门有修理条件的自行修理;无修理条件的,由使用部门按4.6.5程序提请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4.6.4不动用机床的金型由使用部门自行修理。

  4.6.5由于工具工艺更改需修理时,由工艺部门下发临时工具管理通知单,工装设计部门下发图样改版通知单,并更改图纸,使用部门填写修理提请单,由工具制造部门修理。

  4.6.6经修理仍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和正常报废的工具,由使用部门填写工具报废单,经工具管理部门鉴定批准后报废;有异议时,工具管理部门签署处理意见,经检验部门会签后报工具管理部门裁定。

  4.6.7自制工装修理

  a)自制待修工装由使用单位填写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一式三份,随待修工装一并交工装制造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中修理内容应填写待修部位、修理依据、损坏原因、修理要求或日期等;

  b)工具管理部门应将待修工装放在合理位置,根据修理难易程度确定完工日期,当时不能确定的,应先进行交接,2小时内答复修理完工日期,达到一致意见时,由工具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注明,并送使用单位签字认可;若意见不一致时,由工具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生产管理部门裁决,生产管理部门在修理单上签署裁决结果,工具管理部门按裁决的完工日期组织修理;

  c)工具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进度和要求对待修工装实施修理与管理。若修理过程出现意外影响进度,在问题发生后一小时内通知送修单位及生产管理部门,按上款重新确定完工期,注明处理结果。

  若因修理的工具管理要求未及时收到而影响完工期的,由工具管理部门与工具管理部门及时协调,协调未果而影响完工工期时报生产管理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注明在该修理单上。

  D)修理完工后,须对照修理内容进行检查,并进行检验标识,确保修理质量,并在2小时内通知使用单位到工具修理部门经管理人员签字后领用。

  4.6.8外购工具修理

  外购工具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同志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进行故障或现象判断,作出处理决定。

  A)工具管理部门有能力维修的,由使用部门送工具维修员处理,工具维修员要建立维修台帐,完工后通知使用部门领用。

  B)工具管理部门无能力维修的,要确立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整个修理工作由工具管理部门的工具维修员负责。

  5运行记录

  a)工具清领单b)工具周期检查记录卡

  c)工具检查合格品记录卡d)自制工具修理提请单

  e)工具领料报废单f)工装图样改版通知单

  g)工具事故报告单

工具管理制度3

  一、安全工具应由安全员负责,每月月底对安全工具认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安全工具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不得乱拿乱放。

  二、安全工具要定期试验,每年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

  三、安全工具要妥善保管,经常保持干燥清洁,完整无损。严禁将绝缘靴、雨靴挪做它用,对已损坏的安全工具必须报废,撤出现场,禁止使用。

  四、高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可用于低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低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操作杆)严禁在高压设备上使用,试电笔只能在同电压等级设备上使用。

  五、使用安全工具时要爱护,要检查,交接班时要检查安全工具是否完全,存放是否整齐。

  六、对新增安全器具应做好登记记录。

  八、已到报废的或不合格者安全器具应立即收回,并上缴做记录。

  九、做好对各种标示牌、警告牌、语言警告牌、网状遮栏的归类整理,登记工作。

  十、已经试验好的安全工具要统计、登记并填写好试验周期表,一式两份,现场即安全工具室墙壁贴一份,另一份连同试验报告存入档案。

  十一、安全器具室的干燥灯要每周检查一次,阴雨天气应将灯打开保持干燥,同时每周应对安全工具进行清扫一次保持整洁。

  十二、不许将安全器具借给他人,特殊情况下需要借用时,应汇报站长,并要做好记录。

工具管理制度4

  1、 厨房设备和用具的保管,使用均分到岗,由个体人员包干责任。

  2、 设备用具使用后要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水迹,油渍,不腐锈。

  3、 设备和用具使用完毕,使用者应及时清洁,并将其放回原位,责任人有权检查。

  4、 各种设备和用具如有损坏,发现人员要及时向厨师长(行政总厨)汇报,联系修理,不得带病操作和使用。

  5、 新上岗的员工,必须对厨房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训,掌握要领后方可操作使用,责任人有指导培训的义务。

  6、 员工必须对厨房里的设备,设施,功能及用途进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设备操作前,需看清说明再使用。

  7、 对厨房的设备、用具、员工不得私自拆装,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由员工瞬息万变行承担赔偿责任。

  8、 调离或离开原岗位者,应对所保养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数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9、 各岗位使用的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每天不要的维护,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不论什么原因,均应及时报修。

  10、 由设备使用人向厨师长报告报修内容和理由,由厨师长填写报修单签字确认后方可。

  11、 厨房设备出现的报修问题,由厨师长进行分类处理。

  12、 设备使用人在使用前经过严格培训,但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如果因此造严重后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处罚责任;

  13、 设备的使用因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4、 如果设备的故障属于正常范围内(因磨损、老化等)的,其维修费用则由本厨房包干分配的维修费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5、 厨师长将《报修单》的存根放到维修报告存放夹内,每天进行检查,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一天未修复上报店长进行协调,其他超过三天上报店长。

  16、 作业时间内出现直接影响工作的设施设备必须在五分钟内报修,报修后十五分钟维修人员未到现场,及时反映给厨师长或店长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钟维修人员仍未到现场由经理催修。

  17、 送达《报修单》后,未给予确切的维修时间且未影响工作的,但在24小时内仍未得到修复的设施设备由店长催修。

  18、 厨房员工应严格执行,如违反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附件

  1、 本制度由厨师长(行政总厨)监督执行。

  2、 本制度如与本店相关制度发生冲突,按本店制度执行。

  3、 本制度需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每一年修改一次,直至本制度完善为止。

工具管理制度5

  本规定包含绝缘安全工具的类型、管理职责、存放、报废和购置、检验、使用及注意事项。

  1、类型

  我公司高压电压等级为10kv,故绝缘安全工具等级大于10kv。基本绝缘安全工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具,如验电器、绝缘杆、接地线等。

  1.1验电器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带有运行电压的装置。

  1.2绝缘杆是用于短时间对带电设备进行倒闸操作的绝缘工具。

  1.3接地线是用于防止设备、线路突然来电,消除感应电压,放尽剩余电荷的临时接地装置。

  1.4辅助绝缘安全工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露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管理职责

  2.1电力车间负责建立<选矿三公司绝缘安全工具检验记录>,做到帐、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

  2.2使用单位负责绝缘工具保管与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具自行保管。

  2.3使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具。

  3、存放

  3.1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3.2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3.3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悬挂,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暴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4、检验

  4.1检验周期:验电器、绝缘杆为1年,接地线为5年,绝缘手套、绝缘靴为6个月。

  4.2检验方式:新购置或到期的绝缘工具,送至栾川县电业局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和合格标签。合格标签贴于工具表面,不得涂改损坏,试验报告由电力车间统一保存。

  5、报废和购置

  5.1绝缘工具损坏或超过使用期限,应停止使用,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具存放在一起,报废的应及时清理。

  5.2送电业局检验时,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绝缘工具,应立即报废,不得带离试验场地。

  5.3使用单位绝缘工具损坏或检验不合格,由使用单位报购买计划,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供应科采购。

  5.4供应科应购买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具,并在发放使用前送检。

  6、使用及注意事项

  6.1绝缘手套

  6.1.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起泡、发脆等损坏现象时禁止使用。

  6.1.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6.1.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内。

  6.2绝缘杆

  6.2.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6.2.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6.2.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

  6.3验电器

  6.3.1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家和出厂编号。

  6.3.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3.3非雨雪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3.4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

  6.3.5使用抽拉式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3.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6.4绝缘靴

  6.4.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有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6.4.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库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6.4.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高压线路、设备时,应穿绝缘靴。

  6.5接地线

  6.5.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6.5.2接电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6.5.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6.5.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5.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工具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2、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原制定部门提出,原制定部门修订后向各部门重新下发。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

  1、工具卡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统一管理。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交接或退还

  a、有如下情况:

  a.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移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b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继续使用,则“工具卡”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

  b.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卡”填写,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

  ⅰ如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工具卡上注明转移人,接交人应取其“工具卡”交仓库填写并由接交人签字确认;

  ⅱ如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

  ⅲ如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赔偿后,仓库人员方可签名。

  b、退库手续

  a.工具需要退库时,由工具保管人办理红字“领料单”,与“工具卡”一并送仓库退料。仓库保管应检验工具的完好性,如完好则在工具卡上注销相应项目,并签字确认。如工具已经损坏,则拒绝其退库。

  b.由工具保管人取“工具卡”,与工具一并送仓库退库。仓库保管在“工具卡”相应栏目中注明其退回日期,并签名确认。

  第五章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人员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领料单与填写工具卡;工具领用须开领料并填写工具卡。

  2、公司总安全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行政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具的保管与使用情况。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赔偿标准:a、工具或劳保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c.劳保用品,超过规定使用期一半的,按半价赔偿;在规定使用期一半以内的,按原价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责任人向仓库说明情况,由仓库写出损坏或遗失工具的价格证明后,到财务出纳处缴款,然后凭收据到仓库办理损坏工具以旧换新手续,或遗失工具重新领用手续。

  第六章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机修工段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与仓库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借用。b、仓库保管员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c、工具归还时,保管员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

  第七章旧品的报废

  业务及行政仓库每半年整理一次报废工具的清单,填写“工具报废申请单”,经仓库负责人核实与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对报废工具进行处理。

工具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浪费、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我公司员工所使用的办公家具、操作工具、办公用具、资讯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事项的管理。

  第二章工具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1、办公家具、办公用具发放标准,办公用具最低使用期限由行政部制定与调整;

  2、资讯工具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与调整发放标准;

  3、操作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最低使用期限由技术部统一制定与调整;

  第三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具卡(附表1)中设不同登记页:办公家具、办公用具、操作工具、资讯工具。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

  2、工具卡由各部门内勤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到内勤处取卡,与领料单一起送行政仓库或业务仓库领用。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后返还内勤处。

  3、工具的保管应该责任到人。部门应专设一卡,登记公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4、行政及业务仓库应专设工具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和部门之间核对。

  5、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卡”,其它管理参照“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b、办公用具首次领用,必须报计划申请;换领必须以旧换新。

  c、资讯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有部门报告并经总经办批准,资讯据之调整标准。

  d、办公家具由行政统一配置,如需增加,必须具报告经部门经理与行政部批准。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取“工具卡”,一并交仓库人员领料。仓库人员填写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名后交内勤。

  b、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领料单”,取“工具卡”及原旧工具到仓库换领。仓库人员在其工具卡上注销旧工具并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新工具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方可发料。

工具管理制度8

  1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繁多,应用广泛。挪动性大、振动较大,容易发生漏电及其他故障。触电的危险性较大,故在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上应给予特别重视。本制度规定了xxx水电有限公司各种常用手持电动工具保管、使用、试验、维护检查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GB3787-xxx)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xxx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3.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xxx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xxx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3.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选购

  4.1所购买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4.2工具出厂时,必须附有随带的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必须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所经销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4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受震动、潮湿等的影响。

  5保管

  5.1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5.2各使用部门、班组需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进行编号,制定清册,定置存放,明确责任人。

  5.3部门、班组安全员应按检查试验周期对部门及班组的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需做试验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备案。

  5.4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册、定期检查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6.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6.4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xxx秒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6.5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6.6.1外观检查:

  6.6.1.1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6.6.1.2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6.6.1.3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6.6.1.4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6.6.1.5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6.6.2电气检查:

  6.6.2.1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6.6.2.2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6.xxx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6.7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6.9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6.10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结。

  6.11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12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结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结起来。

  6.13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6.15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7检查维护

  7.1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7.1.2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缩短检查周期。

  7.1.3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外观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

  7.1.4长期搁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上表的规定,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7.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7.3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xxx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xxxMΩ,Ⅱ类不低于xxxMΩ;Ⅲ类不低于xxxMΩ。工具绝缘部分经过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xxxV,Ⅱ类—xxxV,Ⅲ类—xxxV。

  7.4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

  7.6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8管理台帐格式

工具管理制度9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五、记录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工具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电等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及分类

  本制度适用于功能公司各车间、科室、部门所有电动工具的管理。主要包括:直角研磨机(也称角磨机)、冲击钻、手电钻、电磨、手持砂轮机、水钻、电锤等。

  电动工具按电气保护的方式分为三类:

  Ⅰ类工具即为普通型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伏,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Ⅰ类工具的插头为三脚插头。

  II类工具即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其规定电压超过50V。

  II类工具不允许设置接地装置。一般为绝缘外壳。

  II类工具必须采用加强绝缘电源插头,且电源插头与软电缆或软线压塑成一体的不可重接电源插头。

  Ⅱ类工具只允许采用不可重接的二脚电源插头。II类工具均带有标志“回”。

  III类工具即安全电压工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在防止触电的保护依靠由安全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

  三、电动工具的管理

  3.1、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及贮存

  3.1.2、供应不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交的申购计划进行采购。

  3.1.2、物流部仓管科负责新购电动工具的验收,新购电动工具必须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1.3、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3.2、电动工具的使用

  3.2.1、电动工具在使用前,使用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使用时,使用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2.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Ⅰ类电动工具;若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还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3.2.3、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Ⅰ类或Ⅲ类工具

  3.2.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在电气线路中装设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Ⅱ、Ⅲ类电动工具的电源控制箱和电源藕合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操作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3.2.5、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3.2.6、Ⅰ工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PE),

  3.2.7、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电动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藕合器进行联接。

  3.2.8、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3.2.9、电动工具的插头、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头、插座中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接地线(PE)。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起来。

  3.2.10、电动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3.2.11、设备科建立总台帐,各使用部门必须建立本部门的电动工具台帐,其内容包括:名称、型号、部门编号、出厂编号、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等。

  4、检查和维修

  4.1、电动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物流部仓管科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4.2、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4.2.1、是否有产品认证标志及定期检查合格标志;

  4.2.2、外壳、手柄有否裂缝或破损;

  4.2.3、保护接地线(PE)联接是否完好无损;

  4.2.4、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4.2.5、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4.2.6、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4.2.7、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4.2.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4.2.9、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4.3、电动工具的定期检验,功能公司设备科是电动工具的检定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其检定周期定为半年。针对使用环境或岗位的不同,使用部门根据情况可以申请追加检验。

  4.3.1、电动工具的定期检验项目:

  a、文件4.2.1~4.2.9中的所有项目。

  b、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其不应小于下表中的规定

  4.3.2、经设备科检查合格的电动工具,应在电动工具的适当部位,粘贴检查“合格”标识。各使用部门注意保存标识的完整性。“合格”标识应鲜明、清晰、正确并至少应包括:

  a、工具编号;

  b、检查单位名称或标记;

  c、检查人员姓名或标记;

  d、有效日期。

  4.4、长期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经检查合格、粘贴“合格”标志后,方可使用。

  4.5、电动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线(PE)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交个车间或部门的电工进行修理(若本部门或车间无法修理的,交设备科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4.6、电动工具经维修和试验合格后,应在适当部位粘贴“合格”标志;对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并采取隔离措施。

工具管理制度11

  第一条:安全工器具是保证工作人员操作生命安全的必备工具,统一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正确使用。

  第二条:安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经常保持清洁,放置整齐,禁止乱拿、乱用、乱放、按置移交,交接班时进行检查。

  第三条:绝缘棒、验电器、应放在干燥的固定的架子上,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子应放在干燥的架子上或专用柜内,不得与耐酸手套,耐酸靴子及有脂的物品混放在一起。

  第四条: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使用人必须对试验期,外观及性能做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第五条:所有安全工具都应编号,并建立试验卡片,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更换,并注销卡片,保持物卡相符,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应销毁。

  第六条:安全工具应按规定按周期及时进行试验。

  第七条:每组短接地线均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对号入座。

  第八条:接地刀闸的操作传动机构,应用黑漆涂以明显标志,其名称,编号应醒目。

  第九条:接地线或接地刀闸,使用前必须使用检查,接地操作完后加锁,接地线使用后整理完好,放回固定位置。十条:接地线装设完毕,必须按编号在模拟盘上实际

  位置,相应做接地模拟符号,拆除时及时取掉符号,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接地线的拆装,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

  第十二条: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第十三条:每次供电前,必须先检查应拆除的接地线是否己拆除放回原处,并应查对站上接地线是否齐全,否则一定要检查无误后方能供电。

  第十四条:安全工具和接地线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由站长或当值负责人决定。

工具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单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

  (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

  (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

  (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按照实际所需制定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上报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上报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安全帽应按电力行业标准配发。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安生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上,违反以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合格证号等。台账不健全或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5、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试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试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由班组、部门负责组织。

  7、雨季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8、将安全工器具分类别编号,同类别的实行统一、顺序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9、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由本人写明原因,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丢失者或因个人原因损坏者,按50元/顶扣罚。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责人必须认真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周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违反以上任意一款,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维修单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部件。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工具管理制度13

  施工设施、设备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臵或安全装臵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臵,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臵。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

  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

  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

  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

  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

  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和修理

  1.机械设备的使用

  ①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臵图合理布臵,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②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③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

  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

  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

  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

  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

  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③.大修:

  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④.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⑤.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日报公司。

  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五.大型设备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①.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②.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检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臵和安装情况;

  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可靠;

  卷扬机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信号及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a)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b)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c)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d)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e)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②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③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④安全停靠装臵和断绳保护装臵的可靠性;

  ⑤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⑥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①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②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③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臵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④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⑤发现安全装臵、通讯装臵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臵;

  ⑥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⑦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⑨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⑴.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⑵.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⑶.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⑷.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⑸.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⑹.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⑺.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⑻.提升机应由物资工程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⑼.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⑽.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二)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③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2)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3)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4)利用设臵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5)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6)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7)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8)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10)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11)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3.安装工作完成时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护

  ①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臵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②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③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臵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臵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④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⑤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②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④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⑤持证上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②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④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⑤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臵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⑥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⑦要确保所有保护和安全装臵能正常工作,否则不得操作升降机;

  ⑧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⑨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⑩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7.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①.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②.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臵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③.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8.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③.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④.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臵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⑤.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⑵.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⑷.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⑸.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⑹.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⑻.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⑼.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⑽.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⑾.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⑿.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⒀.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

  ①.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②.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④.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⑤.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⑥.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①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②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③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④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⑤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⑥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⑦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⑧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①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②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③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②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③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④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

  ①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②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③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④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⑤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⑥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⑦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臵。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①.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②.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③.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臵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⑤.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臵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⑥.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⑦.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臵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⑨.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臵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

  六、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淘汰的设备:

  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1、新机械:

  挖掘装载机、静力压桩机、混凝土搅拌站、潜孔钻机、转盘钻机、全套管钻机、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混凝土切割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安全管理规定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①、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臵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②、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等。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③、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⑤、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②.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②.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八、大型设备装拆控制要求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资质内容承接业务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

  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臵、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附:

  1.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

  2.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

  3.机修工、操作工人员配备参考表

  4.建筑机械保养及大修的时间间隔表

  5.塔式起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

  6.施工升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7.机械设备台帐

  8.设备运转记录

  9.机械使用情况报表

  10.机械设备保养修理月度计划表

  11.机械设备保养修理记录表

  12.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13.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机验收表

  九、改造及报废

  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5.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安装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适应企业的实际发展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转变,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公司制定了本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赁程序:

  1、项目部成立后,根据所承建项目的规模大小,工期长短,质量等级等要求,由项目部生产组提出施工设备需用计划,项目部自行购臵、配备设备,未配备齐全的设备,列出设备清单,一式二份报公司物资工程部审批,物资工程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等对项目部提出的设备需要计划进行评定,同意后由物资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然后将设备租出,一份返项目部,另一份存档。

  2、项目部根据设备需用计划,结合项目部自有设备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设备情况,另外联系其它有关的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所租用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双方的职责范围。

  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以及进出场等均由出租方负责,项目部负责提供场地、电源及适宜的环境。

  三、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项目部首先对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等是否与合同一致进行验收,然后查看设备的出厂验收合格证,设备的性能,安全防护装臵的说明书,最后查看设备的台班记录,维修保养及大中修记录等,如发现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与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关的技术资料,运行到规定的台班数而没有及时进行大中修等情况,则要求出租方更换设备。

  2、设备安装后,测试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有效;特种工作须持证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塔吊司机、卷场机操作工等),无证一律不得上岗。

  3、验收由项目部组织,中小型设备,项目部生产、设备、安全等人员同出租方安装人员一起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必须有公司物资工程部人员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办法:

  1、项目部机管(修)员要保存一份(租赁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及设备操作工的操作证复印件。

  2、为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项目部机管(修)员要经常检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时做好台班记录及班前班后的保养工作。当设备达到大中修所需的台班数(见附表)时,必须及时督促租赁方进行大中修,并做好记录。

  3、公司物资工程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对项目部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写设备运行检查表,发现问题填写设备运行整改表,并验证。

工具管理制度14

  1、制止未经检验或超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位器具投入使用。

  2、对新购入的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装器具拒收。

  3、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并向车间主任提出处罚建议。

  4、调查设备、安全事故,作出处罚决定报生产部经理审批。

  5、审核生产部请购单

工具管理制度15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本标准对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1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1.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1.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1.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设计、制造

  2.1工具及其所配元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

  2.2工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获得批准后,方能生产和销售。

  2.3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3选购和储运

  3.1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经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

  3.2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

  3.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

  3.4工具必须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4安全技术管理

  4.1工具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包括:

  4.1.1贯彻执行本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

  4.1.2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4.1.3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技术教育。

  4.1.4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4.1.5必须按照本标准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4.2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工具的合理选用

  5.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3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5.4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6.1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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