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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人员应做哪些工作?

时间:2021-01-10 13:38:06 健康 我要投稿

健康扶贫人员应做哪些工作?

  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大多是以人们的收入状况来确定贫困线。中国的贫困线主要以是否达到温饱为标准来确定。以下是小编带来健康扶贫人员应做哪些工作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健康扶贫人员应做哪些工作?

  一、健康扶贫救治对象:就是“三个一批”

  1.一批大病。

  (1)4类9种大病。已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口、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中,患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的患者。这类患者要建立救治台账。由卫计部门牵头,会同当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按照“乡村摸底排查、县级审核确定、市、县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去做,其中:

  a.罹患9种大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健康扶贫帮扶表》。

  b.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罹患9种大病的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和贫困残疾人,按照省市下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的附表建账并上报。

  (2)5种特殊疾病。即重性精神病、农民工尘肺病、肺结核病、艾滋病和血吸虫病晚期患者。

  2.一批慢病。

  主要指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脊椎病等等。

  3.一批重病。

  主要指除9种大病、5种特殊疾病以外的其它病种中病情危重且医疗费用较高的。

  以上三批对象(含部分非建档立卡人员)市县乡三级都要做到底数清楚,落实救治,动态管理。

  二、政府优惠政策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用好、用活、用足以下政策:

  “三提高”: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指前述9种大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2.“两补贴”: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3.“一减免”:对罹患9种大病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4.“一兜底”: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用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省级财政适当安排奖补资金,推动市县政府落实健康扶贫救治救助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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